同年十二月(1901年1月),慈禧太后宣布筹办“新政”。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4月),成立督办政务处,推行“新政”。同月,袁世凯提出治国十策,即慎号令、教官吏、崇实学、增实科、开民智、重游历、定使例、辨名实、裕度支、修武备,以“求富”、“求强”。八月以后,在山东开始整饬杂税厘捐,设立银元局,开办课吏馆、校士馆,创立商务总会和大学堂,力行“新政”。九月二十七日(11月7日),经荣禄、奕劻等推荐,晋署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位居各省督抚之上。十月十八日(11月28日),清廷以其“共保东南疆土”,“卓著勋劳”②,加其太子少保衔。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四日(1902年6月9日),实授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
袁世凯督直以后,身兼清廷参预政务大臣、会办练兵大臣、办理京旗练兵事宜大臣、督办电政大臣、督办关内外铁路大臣、津镇铁路大臣、京汉铁路大臣、会议商约大臣八大要差,极力迎合清廷,加紧推行“新政”,成为清廷的重要决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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