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七年(1891),康有为徇陈千秋、梁启超之请,在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开始讲学。讲学内容主要是“中国数千年来学术源流、历史政治沿革得失,取万国公法比例推断之”①,“大发求仁之义,而讲中外之故,救中国之法”②。次年,“移讲堂于广州卫边街邝氏祠。十九年(1893),仍讲学于卫边街。冬,迁草堂于府学堂仰高祠,这时已有100多个学生了。
康有为在长兴讲学时,“著《长兴学记》以为学规”,主张治学要“逆乎常纬”,反对“积习”。在“义理之学”、“考据之学”、“词章之学”之外,增加“经世之学”,以“通变宜民”。认为孔子“因时立教”,“天下道术至众”,而应“以孔子为折衷”。后来,还到广西桂林讲学,鼓吹孔子改制。这几年中,他在弟子的帮助下,刊行了《新学伪经考》,并从事《孔子改制考》的编纂准备。
《新学伪经考》大旨谓:东汉以来的经学,多出刘歆伪造,“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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