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年十月(1904年11月),孙中山重抵檀香山。20多名华侨青年接受他的倡仪,举行会议,成立了兴中会,选举刘祥(商店司理)、何宽(银行经理)为正副主席。孙中山起草了《兴中会章程》,强调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所造成的民族危机的严重性,规定以“振兴中华”作为立会的主要宗旨。他还起草入会的秘密誓词,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①的革命主张。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建立新制度为目标的民主革命纲领。兴中会成立后又在夏威夷一些地方建立分会,会员增至百余人。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兴中会曾组织会员进行军事训练,向爱国侨胞募集资金,以为反清武装起义作准备。
孙中山曾决定在广州举行起义,为推翻清朝建立第一个据点。于是,他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初回香港成立了兴中会总机关,随后又到广州建立了兴中会组织。孙中山亲自修订兴中会章程,进一步揭露了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和清朝反动统治所造成的亡国危机,号召人民团结奋起以拯救祖国。数月之内,秘密入会者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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