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三年十二月(1875年1月),同治帝崩。载淳无嗣,慈禧太后以旁枝侧出,立醇亲王奕譞之子、年仅4岁的载湉为帝,改元光绪,再度垂帘听政。为驾驭群臣,控制“内轻外重”的政治局面,慈禧太后暗中放任“清流”议论时政,裁量人物,“以清议维持大局”②,并进一步排挤和控制奕。慈禧太后还笼络奕譞,利用奕譞与自己的姻亲关系,以及他政治上的幼稚短视、性格懦弱等特点,促使他们兄弟矛盾深化,手足参商。在慈禧太后的鼓弄和支持下,“醇邸挟太上之尊,树用私人,结党相倾”,“日伺恭王之短而攻之”①。奕因遭慈禧太后的排挤,又迭遭奕譞和某些清流人物的交相攻击,“势渐孤”,在大臣中的威望日益下降。其间,奕为重振势力曾作了些抗争。如同治八年(1869),由慈安太后和年少的同治帝出面,命令山东巡抚丁宝桢以“内监擅离京师,祖制当斩”的罪名,就地诛杀潜过山东境内的慈禧太后幸臣、总管太监安德海。慈禧太后当然知道其幕后策划者是奕,表面上不能不承认斩杀安德海是正确的,心里却难免对此耿耿于怀。同治十三年(1874),慈禧太后以“召对失仪”的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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