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回天津,迅速南驶,表示并无取代清朝统治和占据土地的野心。奕以为“外夷”尚执条约为据,战争的结果只是索取赔款和权益,“并不利我土地人民……似与前代之事稍异”,产生了洋人“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①的思想。英、法、俄等侵略者,出于各国私利,都曾先后主动表示“愿为中国攻剿发逆”①,并多次派人向奕表示这一愿望。“两害相权则取其轻”,他愈发坚定了先对付人民起义的信念,强调要首先“安内”,肃清“匪患”,摆脱“捻炽于北,发炽于南”的困境。所以,在咸丰十一年(1861)初,他上疏奏陈:“臣等就今日之势论之:发捻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国壤地相接,有蚕食上国之志,肘腋之患也;英国志在通商,暴虐无人理,不为限制,则无以自立,肢体之患也。故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②在这份奏折里,奕虽然也看到了资本主义列强窥伺中国的侵略嘴脸,看到了中国所面临的被侵略的险恶形象,包含着防范外来侵略的因素,但是,他已经明确地提出了太平天国和捻军才是心腹之患,只有先消灭太平军和捻军,才能维护清朝统治的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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