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文学革命,不管人们称之为改良也罢,革命也罢,它首先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的大变革。胡适在他的第一篇正式宣言《文学改良刍议》中便提出:“吾惟以施耐庵,曹雪芹,吴趼人,为文学正宗,故有‘不避俗字俗语’之论也。……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之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之利器,可断言也。以此之故,吾主张今日作文作诗宜采用俗语俗字。”① 他把白话文学提到了“中国文学正宗”的地位。这是中国文学史论方面的一个十分大胆的创见,是直接向传统文学观念的挑战。
长期以来,在正统文人的眼里只有诗、古文、辞赋才能登文学的大雅之堂,至于白话文学,如小说、戏曲、俚歌等,他们总是鄙弃,看作“君子勿为”的小道,贬斥于文学殿堂之外,以致古人编文集时大多不收小说和戏曲,甚至有人创作了卓越的白话小说却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姓名。
到明代中叶以后,新的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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