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徐志摩、梁实秋、罗隆基、叶公超、丁西林等人于1929年3月又组一个“平社”,准备办一个《平论》周刊,未成;后又拟出一部书,总题为“中国问题”,每人任一方面,并有了明确的分工,① 但也不见结果。恰好因《新月》谈人权谈出麻烦来了,胡适的中国公学校长虽然没有明令撤职惩处,却也给学校惹了麻烦,他只好引咎向校董会辞职。《新月》呢?更麻烦,隔几个月才又出了一期,不死不活。胡适与同人等议论改弦更张,另换题目,便讨论“怎样解决中国的问题”。
这也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为了不再惹麻烦,大家认为必须先写一篇“概括的引论”,以便向社会各界自然也向当局表明《新月》同人对中国问题的“根本态度”。
还是由胡适先出马,大家公推他来写这篇引论。于是,由胡适起草,经大家讨论,在《新月》第2卷10号上发表了《我们走那条路》一篇皇皇大文。② 这头一炮放得颇为奇特,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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