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中,我已经讨论了国家中(与人体)类同的部分,本章所要谈的是官能部分,也就是政务大臣。
政务大臣是主权者(不论是君主还是议会)用于任何事务并在该事务中有权代表国家人格的人。具有主权的人或会议都代表着两重人格,用更普通的话来说便是具有两重身份,一重是自然的身份,另一重是政治的身份。由于君主不但具有国家的人格,而且具有自然人的人格;一个主权会议也不但具有国家人格,而且具有会议的人格;所以以自然身份充当臣仆的人便不是政务大臣,只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人才是政务大臣。因此在贵族或民主国家中,议会的门房、卫兵以及其他只为与会者方便而侍候议会的职员便都不是政务大臣。在君主国家中,王室的庶务官、侍从、府库官以及任何其他官员也不是政务大臣。
政务大臣中有些被委派的职责是全国或某一地区的全面政务。关于全国方面的,如幼主监护人或摄政王可能受前一国王之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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