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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集传或问(标点本)
尚书集传或问卷下   吕刑
南宋 · 陈大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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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文检索:
       林氏曰:唐孔氏、薛氏以赎为罚,刑为辟。篇中所言「百锾」,赎也。「墨辟」至于「大辟」,刑也。此盖欲应序中所言,包括一篇之义,故分赎刑为二。舜典曰「金作赎刑」,与此赎刑何以异而必分之乎?殊不知五十八篇,序有包括一篇之义者,亦有但言大略者,不可槩观也。
       或问:典狱非讫于威,诸家多以为戒当时典狱,何也?曰:此一意乃举古训以示训,至后章「嗟司政典狱」而下,方是戒当时之臣,文意甚明,故从孔氏作。尧时典狱之臣,兼克天德而作元命,亦非当时之臣所能及。及穆王所以望其臣,语自有别,考之余章可见。
       或问:孔氏谓五刑之疑,则赦而从罚,诸儒所共遵,而老泉之论尤近人情。老泉曰:「大罪固有疑,今有人或诬以杀人之罪而不能以自明者,有诚杀人而官不能折其实者,是皆不可以诚杀人之罪坐之,由是有减罪之律,当死而流。使彼为不能自明者邪,去死而得流,刑已酷矣。使彼为诚杀人者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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