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头◇
各县有管理乞丐之人,曰丐头,非公役而颇类似之,本地之丐,外来之丐,皆为所管理,出一葫芦式之纸,给商店,使揭于门,曰罩门。罩门所在,群丐不至。其文有“一应兄弟不准滋扰”字样,或无文字而仅有符号。商店既揭此纸,丐见之,即望望然而去。盖商店所出之钱,即交丐头,由丐头俵分于诸丐。丐若径索之于商店,可召丐头,由其加以责罚。其于人家,则听丐自乞,间亦有揭罩门者。
商店人家或已有罩门,而丐偶有至者,非未入行之丐,即不同类之丐,盖丐头权力之所及,亦自有限制也。
丐头之收入有二。一,商店所给诸丐之钱,可提若干。二,年节之赏,庆吊之赏,无论商店、人家均有之。
新入行之丐,必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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