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吏索贿于某封翁◇
礼部尚书某之封翁,以某年阵殁,太夫人遗腹生某某,旋由翰林擢礼部尚书。同乡为其太夫人请旌,文已至部,方缮办间,一日,某归寓,三更后,忽有礼房吏造门,请曰:“有要公来见。”问何事,曰:“为公请旌事。”问请旌事胡来谒我,曰:“公请旌,须给小人万金。”曰:“然则汝敢向予搕诈耶?”曰:“索万金,正为公办事也。”问其故,曰:“封翁以某年阵殁。太夫人遗腹生公,公今年应若干岁。然公考试时,少报两岁,是太夫人生公,在封翁殁后二年,于理未洽。”某大愕,问计将安出,曰:“公考试时,府县院及吏部皆有档册,服官后,礼部及各衙门亦皆有档册,应将各衙门所报年岁逐一更正,然所费亦不赀矣。”从其言,赠金如数而去。
◆王书常私镌假印◇
嘉庆己巳冬,工部有书吏王书常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