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植斋为窭人所殴◇
林植斋培基,闽县人,以武科第三人及第。挟其穉妾至山东,宿逆旅,林他出,有同舍窭人屡搴帷作平视,妾怒,诉之林。林径登寓楼,寻窭人,窭人蠢蠢,无所陈辩。林拳殴之无数,窭人一无声响。林既下,手足如病风痹,不能动。逆旅主人曰:“楼上人,老拳师也。哀之,尚可得生。”植斋颇以人示意,窭人曰:“必其姬氏哀我。”妾不得已,道歉衷。窭人下,为抚摩,旋愈。且戒之曰:“勿饮酒,勿近妇人,疾当已。不尔,亦殆。当时不敢以一指加君,尚委顿至是。然国家尚武,固以弓马之力为武耶,则老夫所不能深解矣。”
◆德宗习枪◇
德宗知尚武,万几之暇,颇习枪法。所常御者为十三响枪,宫人呼为十三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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