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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文指要
《体要之部》   卷二十三 序
章士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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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吴武陵赠李睦州诗序
       此一短文,最为伪八家派如茅坤、储大文[1]辈所称颂,认为布局选词,俱足代表柳州作风,实则文格为时艺所得取法,见解甚陋,文遍见各选本,因不录。
       自门及堂皆其私卒:其,代名词也,凡“其”字如此用法,所代必相去最近之名,不可能踰越数阶而任代一名,此定律也。此处之“其”字,向上数之,不可能代御史,不可能代天子,亦不可能代良守,所能代者,止于“盗恐且奋”之盗,此距离太远,于律难通。夫盗者何?即锜也,是必原文固是“锜”字,而以同音,展转误为“其”,下文“闻吴之先焉者”,“吴”误作“吾”,其理由相同。
       辞卒致具:辞,狱辞也,狱辞收集曰致,狱辞完备曰具。
       遮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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