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一部独具匠心的学术史著作,成书于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凡六十二卷,内立崇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粤闽王门、止修、泰州、甘泉、诸儒、东林、蕺山等十七个学案,详细记载了明代儒学各家的行状和思想学说,论述了明代理学各派的源流演变和特点,充分反映了作者的理学观点,迄今仍然是研究明代理学史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著作,必须加以悉心研讨。
第一节 《明儒学案》的学术渊源与学术倾向
按传统的看法,黄宗羲的理学观点源于王守仁心学,而特别是本于其师刘宗周。这是无可非议的。至于他的《明儒学案》是否也应作如是观,则需要做具体的分析,尤其是需要将它与其中的《师说》进行一番比较研究,才能探明其学术渊源之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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