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是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也是宋代理学家说经的一个重点。考宋儒说经,其著录之繁富,除《周易》外,当以《春秋》为最。清人谓“说《春秋》者莫夥于两宋”,不无道理。足见《春秋》之学在宋代经学研究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因此,研究宋代理学,不能不对宋儒的《春秋》学加以考察。
宋儒治《春秋》,大体循着唐代经学家啖助、赵匡、陆淳一派的学术路径,弃专门而求通学,虽名为“弃传从经”,实则兼采《春秋》三传,断以己意。叙事多采《左传》,述义多采《公》《谷》,而尤着重于《春秋》“大义”的阐发,其最显者,应首推胡安国。
胡安国是宋代经学家,以治《春秋》见长,撰有《春秋传》三十卷,名于世,为元、明两朝科举取士的经文定本,对后代有相当的影响。本章着重研究胡安国《春秋传》(下简称《胡传》)的学术观点及其在学术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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