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部七
○赃货
《书·吕刑》曰: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授狱非家宝也。惟聚罪之事,其报则以众人见罪也。)永畏惟罚。
《尚书大传》曰:狱货非可乏也,然后宝之者,未能行其法者也。贪人之宝,授人之财,未有不授命以矫其上者也。亲下以欺上者,未有能成其功者也。
又曰:太公之里见文王。散宜生遂之犬戎氏取美马,驳身朱鬣鸡目,之西海滨取白狐,青翰,之於氏取怪兽,之有参氏取美女之江淮之浦取大贝如车渠,陈於纣庭。纣曰:“非子罪也,崇侯也。”遂遣西伯伐崇。
《传》曰:晋邢侯与雍子争畜阝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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