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部三十七
○冢墓二
《宋书》曰:王玄谟从弟玄象,位下邳太守。好发冢,地无完椁。时人间垣内有小冢,坟上殆平。每朝日初升,见一女子立冢上,近视则亡。或以告玄象,便命发之。有一棺尚全,有金蚕铜人以百数。剖棺,见一女子,可二十,姿质若生,卧而言曰:“我东海王家女,应生。资财相奉,幸勿见害。”女臂有玉钏,斩臂取之,於是女复死。
又曰:大明三年,孝武幸籍田,经袁湛墓,使致祭。增守墓五户。
又曰:何承天博见古今,为一时所重。张永尝开玄武湖,遇古冢。冢上得一铜斗,有柄,文帝以访於朝士。承天曰:“此亡新威斗。王莽时三公亡,皆赐之。一在冢内,一在冢内。时三公居江左者惟甄邯为大司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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