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部二十九
○大理卿
《六典》曰:大理卿之职,掌邦国折狱详刑之事。以五听察其情:一曰气听,二曰色听,三曰视听,四曰声听,五曰词听。以三虑尽其理:一曰明慎以谳疑狱,二曰哀矜以雪冤狱,三曰公平以鞫庶狱。少卿为之贰。
韦昭《辨释名》曰:廷尉,县尉,皆古官也。以尉尉人也。凡掌贼及司察之官皆曰尉。尉,罚也。言以罪罚奸非也。
《尚书》曰:帝曰:“皋繇,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
《论语》曰:孟氏使阳肤为士师,(士师,典狱之官。)问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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