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部四
○总叙三师
《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所师法,大抵无所统职,然非道德崇重则不居其位,无其人则阙之。
《尚书》云:成王黜殷,灭淮夷,归酆,作《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孔安国曰:“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义。”
《礼记》云:设四辅及三公,不必备,惟其人。语使能也。
《六典》云:汉承秦制,不置三公。汉末,以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为三公。师傅之官,位在三公上。後汉因之,师、傅尊号曰上公,置府僚。魏、晋、江左皆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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