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走狗死,公令外共之棺,內給之祭〔一〕。晏子聞之,諫。公曰:「亦細物也〔二〕,特以與左右為笑耳。」晏子曰:「君過矣!夫厚藉斂不以反民〔三〕,棄貨財而笑左右,傲細民之憂,而崇左右之笑〔四〕,則國亦無望已。且夫孤老凍餒,而死狗有祭,鰥寡不恤,死狗有棺,行辟若此,百姓聞之,必怨吾君,諸侯聞之,必輕吾國。怨聚于百姓,而權輕于諸侯,而乃以為細物,君其圖之。」公曰:「善。」趣庖治狗,以會朝屬。
〔一〕 則虞案:御覽九百五、事類賦二十三引「令」作「命」,「共」作「供」,「祭」上無「之」字。
〔二〕 盧文弨云:「物,猶事也。」
〔三〕 陶鴻慶云:「『反』當為『分』字之誤。第十九章云『又厚藉斂于百姓,而不以分餒民』,是其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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