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使晉〔二〕,景公更其宅,反則成矣。既拜,迺毀之,而為里室,皆如其舊,則使宅人反之〔三〕。且「諺曰〔四〕:『非宅是卜,維鄰是卜。』二三子先卜鄰矣。違卜不祥。君子不犯非禮,小人不犯不祥,古之制也。吾敢違諸乎?」卒復其舊宅。公弗許。因陳桓子以請,迺許之〔五〕。
〔一〕 則虞案:元刻本脫「辭」字,水經注卷二十六云:「晏子之宅近市,景公欲易之,而嬰勿受為。誡曰:『吾生則近市,死豈易志。』乃葬故宅,後人名之曰清節里。」
〔二〕 蘇輿云:「沈啟南本作『使魯』,與左傳不合。」◎則虞案:左傳作「及晏子如晉」,白帖十引亦作「及晏子如晉」。此與前本一章,後人妄分為二。
〔三〕 則虞案:為里室如舊者,毀新居而復民之居也。故云:「使宅人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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