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衛湜 撰
少儀第十七
孔氏曰案鄭目録云少儀者以其記相見及薦羞之小威儀少猶小也此於别録屬制度
嚴陵方氏曰篇中所言不特主於少者然壯者之儀亦在乎少時所習而已
山隂陸氏曰内則曰十年學幼儀則此篇其類也范陽張氏曰先儒訓少為小其意以為所記者小節耳聖人之道本無大小以此為小孰能為大少有副意如大師之有少師則少者所以副其大是儀者所以副其禮也有大無小何以見其用伊川先生曰灑掃應對即形而上者之事豈不信哉
聞始見君子者辭曰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不得階主敵者曰某固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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