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衛湜 撰
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婦已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
鄭氏曰此皆謂可用吉禮之時父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子嫁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婦己大功卒哭而可以冠子小功卒哭而可以取妻必偕祭乃行也下殤小功齊衰之喪除喪而後可為昬禮凡冠者其時當冠則因喪而冠之
孔氏曰大功謂己有大功之喪末謂卒哭之後取婦有酒食之會集鄉黨僚友涉近歡樂故大功之末乃可得為也經文大功據己身不云父小功據其父不云身互而相通故鄭註同之謂父及己身俱有大功之末小功之末父是大功之末己亦是大功之末乃得行此冠子嫁子父小功之末己亦小功之末可以嫁取必父子俱然乃得行事故云必偕祭乃行知父子俱大功小功者若姑姊妹出適父子俱為大功從祖兄弟父子俱為小功其服同也若父齊衰子大功則不可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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