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衛湜 撰
投壺第四十
孔氏曰案鄭目録云名曰投壺者以其記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此於别録屬吉禮亦實曲禮之正篇是投壺與射為類此於五禮宜屬嘉禮也或云宜屬賓禮
藍田呂氏曰投壺射禮之細也射者男子之所有事因而飾之以禮樂也古者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禮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鄉飲酒之禮因燕禮之閒且以樂賓且以習容且以講藝也投壺者不能盡於射禮而行其節也庭之修廣或不足以張侯置鵠賓客之衆或不足以備官比耦則是禮也弧矢之事雖不能行其容體比於禮其節比於樂志正體直審固而求中所以觀德者猶在此先王所以不廢也壺之為器所以實酒而置之席間者也原其始也必以燕飲之間謀以樂賓或病於不能為射也舉席間之器以寄射節焉此投壺所由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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