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于《南京条约》之上的,共有三人。作为“大清大皇帝”的代表的,是“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宗室耆英”与“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远房皇族)伊里布”。(牛鉴不仅未能列名于条约之上,而且不久就被革职拿问。)作为“大英伊尔兰等国君主”的代表的,是“特派钦差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等处将军,世袭男爵濮鼎查”。(其实濮鼎查并非男爵,只是一个武士阶级的爵士,是翻译的人弄错了。)
这《南京条约》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是对外关系历史上第一次不平等条约;在英国人看来,却是“以条约形式确定了民族平等”的文件。英国不再被视作朝贡藩邦,而且加了一个“大”字,叫做“大英”,以与“大清”平行。条约原文遇到“大英”两字,也正如“大清”两字一样,抬头另起一行,高出一格书写。遇到“大清大皇帝”及“大英伊尔兰君主”,均高出两格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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