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教案”发生在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7月21日),地点是天津东门外、运河边上的天主教孤儿院。
孤儿院的名字叫做“仁慈堂”(英译为Orphanage of Sister hood of Mercy法文原名不详)。
仁慈堂的工作是收养孤儿与弃婴。由于华人自动将孤儿或弃婴送来的极少,堂中的主持人为了“鼓励”起见,常常交给送来孤儿与弃婴的人一些零钱。
因此之故,便有若干“非孤儿”与“非弃婴”被拐子拐了送到仁慈堂领赏。儿童失踪的事越来越多,当父母的人无不提心吊胆。
仁慈堂的修女,对于病得垂死的孤儿或弃婴也肯收留,以便在他们气绝之前由神父施以洗礼,让他们的灵魂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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