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在十一年九月大婚,十二年正月“亲政”。亲政以后,只有三件事可记。第一件事,是:经过恭亲王的安排,准日本大使副岛种臣与各国公使在紫光阁觐见一次,受“五鞠躬礼”。洋人达到觐见中国皇帝的目的,又免行三跪九叩首的可笑礼节原很高兴,事后打听知道紫光阁不在宫城的范围以内,而且一向是接见外国使者的场所,十分愤恨。
第二件事是:为了讨好慈禧太后,很起劲地修理圆明园,却受了广东无聊商人李光昭的骗。此人到处招摇,买了洋人五万元的木料,谎报为二十万两。同治皇帝听到以后,交李鸿章查办,判了过李光昭一个死罪。
第三件事是:在十三年七月三十日,同治皇帝一怒之下将恭亲王降为郡王,革去“亲王世袭”,同时革去恭亲王的儿子载澂【cheng】的贝勒爵位及郡王头衔。原因是皇帝与载澂常在一处嬉戏,这一天“以细故失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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