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洽 汪應辰 王十朋 吳芾 陳良翰 杜莘老
黃洽字德潤,福州候官人。隆興元年,以太學生試春官第二,詔循故事,未臨軒,賜第二人及第。授紹興府觀察判官。秩滿,就銓選,不用前名例謁廟堂。宰相陳俊卿白于上,改宣義郎,除國子博士。
適有旨職事官無待次,改差浙東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繼為太學國子博士,樞密院編脩官,通判福州。奉祠,召為太常丞。請外,孝宗方厲精求治,曰:「黃洽厚德,方任以事。」不許。當對,奏三事:備事莫若儲才,士卒當練其心,軍政必預為謀。上矍然,洽徐奏:「願戒飭州郡,毋煩擾以致寇,毋輕易以玩寇。寇擾而後定,傷根本多矣。」繇祕書郎遷著作郎。上諭詞臣:「祕閣儲英俊為異時公卿用,行黃洽詞,可及之。」
除右正言,首奏:「諫臣非具員,職在諫爭,朝政有闕,所當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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