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子 鹽上
會子、交子之法,蓋有取於唐之飛錢。真宗時,張詠鎮蜀,患蜀人鐵錢重,不便貿易,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謂之交子,富民十六戶主之。後富民貲稍衰,不能償所負,爭訟不息。轉運使薛田、張若谷請置益州交子務,以榷其出入,私造者禁之。仁宗從其議。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為額。
神宗熙寧初,立偽造罪賞如官印文書法。河東運鐵錢勞費,公私苦之。二年,乃詔置交子務于潞州。轉運司以其法行則鹽、礬不售,有害入中糧草,遂奏罷之。四年,復行於陝西,而罷永興軍鹽鈔場,文彥博言其不便;會張景憲出使延州還,亦謂可行於蜀不可行於陝西,未幾竟罷。五年,交子二十二界將易,而後界給用已多,詔更造二十五界者百二十五萬,以償二十三界之數,交子有兩界自此始。時交子給多而錢不足,致價太賤,既而竟無實錢,法不可行。而措置熙河財利孫迥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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