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始只设了“给事中”。到了洪武二十四年,才设“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下设“左右给事中”,每科各一人;再下设“给事中”,各科多少不等,共为四十人。“都给事中”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从八品.“给事中”正九品。建文帝把“都给事中”升为正七品,“给事中”升为从七品,省去“左右给事中”增加“拾遗”,“补阙”。明成祖恢复左右给事中,取消拾遗补阙,都给事中仍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普通的]给事中一律为从七品。
这“六科”之官,品级虽低,权力却大。他们侍从皇帝。每天每科有一人值日,站在殿里“珥笔记旨”。皇帝交给各衙门办理的事件,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倘若有拖延不办或是办得慢的,六科便向皇帝报告。每逢百官“自陈”,六科也会同六部,纠举其中的不实之处。“自陈”,是京内四品以上的官,每逢巳年亥年,自己把功过写出来,自说该留该去,请皇帝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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