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明朝的,是朱元璋,朱元璋最初“反元”,毫无自创朝代的雄心,只是迫于环境而不得不投身于一个“反元复宋”的武装团体而已。
他是贫农家庭的“安分守己”的子弟。在他十七岁的一年,元顺帝至正四年(公元l344年),旱灾、蝗虫与瘟疫,先后降临到他的家乡,濠州钟离县(安徽凤阳)。父亲朱世珍,母亲陈氏,大哥朱兴隆,在几天以内相继去世。家里的现款极少,买不起三口棺材,更买不起坟地。幸亏有邻居刘家心好,准他和二哥朱兴盛,把父母大哥三人的尸首,用旧衣服裹了,理在刘家坟地的一个角落。
大哥二哥均已结了婚。大哥留下了一个寡妇,两个孤儿,二哥自己又有一个妻、一个儿子,需要吃。三哥朱兴祖呢,虽则出赘别家,不再是二哥的负担,但也没有力量帮二哥的忙。
他自己当时的名字,叫做朱兴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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