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友定,一名有定,和陈友谅不是弟兄,陈友谅是湖北沔阳人,他是福建福清人,寄籍在汀州路清流县。
他是农家子弟,在一个姓罗的家里当佣工,娶了罗家的女儿。丈人爷给他钱,让他做买卖。他赔了本,投身到“明溪寨”里当一名忠于元朝的所谓“义兵”,对本地的“妖贼”(弥勒教的分子)作战有功,被任为明溪乡的巡检(警官)。其后,升官,做了清流县的县尹(县长)。《明史》是这样说的。《新元史》不说他当了县尹,而说他当了“县尉”(尉是专管军事的官)。这一年,是至正十七年。
次年,他升为汀州路总管(知府)。这也是根据《明史》。倘若依照《新元史》,我们便应该说他是在“延平”当总管了。至正二十一年,陈友谅派了一个邓克明来打福建,破了汀州(长汀)与延平(南平),围攻建宁(建瓯)。陈友定击败邓克明,收复这三处地方。元朝政府升他为“福建行省参知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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