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洪武十三年以前,兵部只不过是中书省的一个“部”,上边还有中书省的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参知政事等等的官。洪武十三年,左右丞相被取消,平章参政等等也被取消,中书省的名义也被取消,兵部便和其他五个部,直接在皇帝的管辖之下。
其他五个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工部。加上[位列第四的]兵部,统称“六部”。
六部渊源于秦汉,成形于魏晋,壮大于唐,叠床架屋于宋,大权上移于元。最先,在秦始皇的时候,有“少府”衙门的四个“尚书”(高等书记),在“殿中”“发书”。其后,汉武帝派一个宦官(太监)范任所谓“中书谒者令”,作为这四个尚书的小长官,也无非仍旧是叫他们五人办办文书,跑跑腿而已。文书越办越多,腿越跑越远,中书谒者令和尚书们,也就日形重要,重要到武帝在晚年不得不叫自己最亲信的臣子霍光,以崇高的“大司马大将军”名义,来“录尚书事”。(霍光的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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