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承宣布政使”,不是中央官,而是最高的地方官。每一个承宣布政使的辖区,称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为“布政司”,而不称为‘行省”。在正式的文件中,为了避免“行省”两个字,地名下面加上“等处”。例如,江西“行省”,被称为“江西等处布政使司”。所有的布政使,不分左右,官阶概为“从二品”,不像元朝之有时以中央的正一品丞相与从一品平章政事,派到行省来,或另派“专任”的行省丞相与从一品行省平章政事。
元朝尚右,明朝尚左。元朝在行省的编制上有所谓“右左丞相”,与“右左平章政事”,等等,并不填满。明朝的每一个布政司,在编制上有左右两个布政使,与从三品的左右两个“参政”(参知政事),以及无定额的从四品左右参议,——事实上也不填满。
元朝的行省衙门,等于是小规模的中书省(行政院)。明朝的布政司衙门,除了参政、参议而外,属官仅有经历、都事、照磨、检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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