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臣七主
申主
「申主任勢守數以爲常」。尹注曰:「申,謂陳用法令。」劉曰:「『申』乃『中』字之誤,蓋謂得中道之主。」引之曰:「申」讀曰「信」。《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注曰:「古『信』、『申』同義。」「信」之通作「申」,猶「申」之通作「信」也。出政而信於民,故曰「信主」。據下文云:「皆要審,則法令固。賞罰必,則下服度。」則「申主」之即「信主」明矣,尹、劉二説皆失之。
振怒
「臣下振怒,不知所錯」。引之曰:「怒」當爲「恐」,此涉上文「喜怒」而誤也。「振恐」即「震恐」。
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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