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谓公冶长1:“可妻也2;虽在缧绁之中3,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4。
今注
1 《仲尼弟子列传》:“公冶长,齐人,字子长。”
2 这个“妻”字,音匕计切;意为,把女儿给人为妻。(旧时读音:“妻”字作名词用,平声;“妻”字作动词用,去声。)孔子这里只说“公冶长可妻”,而没有说出可妻的理由。缧绁两句,是说公冶长没有犯罪,并不是可妻的理由。
3 按:缧(《说文》作累)、绁(唐人避讳作)都是绳索的名称;缧绁连言,或是孔子时缚束罪人所用绳索的专名。
4 “以其子”的“子”,指孔子的女儿;“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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