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是社会学上的一种法则,是Karl Marx和Friedrich Engels一八四八年在他们合著的“共产党宣言”里所发见的。后来有四种名称,在学者间通用,都是指此法则的,即是:(1)“历史之唯物的概念”(“The Materialistic Conception of History”),(2)“历史的唯物主义”(“Historical Materialism”),(3)“历史之经济的解释”(“The Economic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及(4)“经济的决定论”(“Economic Determinism”)。在(1)、(2)两辞,泛称物质,殊与此说的真相不甚相符,因为此说只是历史之经济的解释,若以“物质”或“唯物”称之,则是凡基于物质的原因的变动,均应包括在内,例如历史上生物的考察,乃至因风土、气候、一时一地的动植物的影响所生的社会变动,均应论及了。第(4)一辞,在法兰西颇流行,以有倾于定命论宿命论之嫌,恐怕很有流弊。比较起来,还是“经济史观”一辞妥当些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