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之先生:
我出京的时候,读了先生在本报31号发表的那篇论文,题目是“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就发生了一些感想。其中有的或可与先生的主张互相发明,有的是我们对社会的告白。现在把他一一写出,请先生指正!
一、“主义”与“问题” 我觉得“问题”与“主义”,有不能十分分离的关系。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运动。那么我们要想解决一个问题,应该设法使他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要想使一个社会问题,成了社会上多数人共同的问题,应该使这社会上可以共同解决这个那个社会问题的多数人,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作他们实验自己生活上满意不满意的尺度(即是一种工具)。那共同感觉生活上不满意的事实,才能一个一个的成了社会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不然,你尽管研究你的社会问题,社会上多数人,却一点不生关系。那个社会问题,是仍然永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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