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历史上平均地权运动
在中国历史上,自古迄今,不断的发生平均地权的运动。关于井田制度,虽尚有人抱是否曾经实行的怀疑,然自周秦以来,为谈政者一种理想的土地制度,则确为事实;而原始经济的状态,有一个土地共有的阶段,亦确是人类生活的普遍现象。井田制的根本要旨,乃在收天下土地为公有,而均分之于各家,使他们收益使用,是一种比较完满的土地国有,平均的授与农民耕种使用的制度。中国古代,似亦经过此阶段,直至春秋战国时,土地私有制才渐次确定。
汉时,土地兼并的风潮盛,贫富日趋悬绝,故武帝时,有一种行限田制的建议,而迄未能实行。至王莽时,依据“周礼”名天下的田地为王田,作为公有,而禁止买卖,规定一家占有额不得过一井九百亩,有余田者,分与九族乡党,犯法者处死刑。不久反动起,故当时的土地问题终于未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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