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六年九月
上諭三十二道
初一日奉
上諭各省所舉名宦鄉賢該部奏請勅下九卿會同本省部院官員詳慎核定等語朕思既係本省之人在伊等瞻顧鄉曲之情或有難於直語之處且同在一省而隔越府縣即未能深知確實所言何可為據著仍交與原舉報之地方官令其再行確查倘從前所舉不實准其檢舉不加處分若所舉確實著出結保送日後倘查出冒濫將出結之員從重議處
又奉
上諭查康熙五十六年禁止南洋貿易案内經九卿議定嗣後如有出洋之人留在外國者該督撫行文外國將留下之人令其解囘即行正法後經施世驃題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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