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一年正月
上諭十道
初五日奉
上諭川省為產米之鄉歷來聽商賈販運從長江而下以濟鄰省之用雍正九年廵撫憲德以川省米價稍昂又復碾辦軍糈奏請暫禁商販赴楚此不過一時權宜之計及至雍正十年川省收成豐稔米價平減憲德即當奏請開禁乃至今仍復照前禁遏以致米穀不能流通楚省不得川米之益是憲德但知有已而不知有人甚非大臣公平辦事之道况目今江浙有需米之州縣望濟於楚省而該撫不令川米赴楚則鄰省何所資藉著即傳諭憲德速弛米禁毋蹈遏糴之戒
又奉
上諭朕前以各省民人内必有人材壯健技勇可觀願為國家効力以圖上進者是以特降諭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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