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
第三节 五代、宋的镇、市
白寿彝
下载: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txt
五代、宋初的小军事要地“镇”
唐代的镇设于较次的军事要地,是小的军事据点,设镇将、镇副,为六、七品武官,统有500名以下的镇兵驻守。镇的数量不多,设置也不平衡,主要设于边远地区,如嘉州(今四川乐山)有22镇之多,而极大多数内地州、府却没有一镇,社会经济发达的太湖地区十余州、府,仅昇州设石头镇。唐末五代,内地设镇稍多,大多已具有地方政权性质。
五代时,镇受州管辖,相当或略低于县,镇长官称镇将或镇使,南唐称知镇事。镇官的官品高低不一,许多镇官的官品高于县令。后梁开平四年(910)诏:“天下诸州镇使,官秩无高下,在县令之下”,镇的地位因而下降。镇在边远地区主要是作为一级政权,如后唐清泰三年(936)六月,秦州(今甘肃天水)奏:“成州元管同谷县,余并是镇,便系征科。今欲取成州西南近便镇,分并入同谷县;其东界四镇,别创一县者。”“州东界有胜仙、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