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
第六节 西夏的兵制
白寿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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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制和军队
西夏建国后的兵役制度,初期仍以党项部族的征兵制为主,以族帐为最小单位。男子年15岁成丁,至60岁止。每家凡二丁取体壮者一人为正军,另一丁为负赡,担任随军杂役,组成为一抄。凡家有四丁的,抽两抄,其余的壮丁都叫做空丁,可不服役,但可以顶替别的丁男当负赡兵,也可以顶替正军之疲弱者担任正军。西夏部族征兵有一定数额,军中正军与负赡都有定员,比例一般是1比1,但在个别部队中,如首都附近兴、灵二州的镇守兵中,比例近于1比3,即一个正军几乎有三个负赡兵②。
部族兵的装备,据《宋史·夏国传》下记载:“凡正军给长生马、驼各一;团练使以上:帐一、弓一、箭五百、马一、橐驼五,旗、鼓、枪、剑、棍棓、粆袋、披毡、浑脱、背索、锹钁、斤斧、箭牌、铁爪篱各一;刺史以下无帐,无旗鼓,人各橐驼一,箭三百,幕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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