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
第二节 宋代军事制度
白寿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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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军制
宋代实行“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帅)臣主兵柄,各有分守”的制度①,北宋的二司、三衙是直接管辖全国军队的最高军事机构。
赵匡胤以后周殿前都点检代周建立宋朝,建隆二年(961),罢废都点检、副都点检,以原次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为殿前司正副长官。殿前司所统是最亲近的扈从者,号诸班、直,如骑军有内殿直、外殿直、金枪班、东班、西班等,步军有御龙直等,除侍卫外兼有仪仗队的作用,还有专业的茶酒班和钧容直(军乐队)等。
侍卫亲军司,地位在殿前司之上,长官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掌管禁军的大部分,下设马军、步军二司,亦设都指挥使等为长官。建隆三年,石守信辞职后侍卫司长官常空缺而不任命,后期也只设长官中权位最低的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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