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
第三节 五代、宋的役法
白寿彝
下载:中国通史-第07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册).txt
五代役法
五代徭役可分为三类,即夫役、职役和官户役,大多数是继承唐末的役法,也有部分为五代所创设。
夫役也称力役,主要从事修筑城池、官廨,治理河道,维修堤堰、驿路,为军队运送军需物资,等等,普通夫役由民户服役,重大夫役如治河、修城等,则随时征集民户,事毕遣散。如显德四年(957),“诏发近县丁夫城镇淮军(时置于涡口,今安徽怀远东)”;六年,“发徐、宿、宋、单等州丁夫数万浚汴河”②。至于经常性的修缮城池、官舍,维修河堤、道路等,更是不计其数。夫役涉及面广,征役无节制,劳动强度大,服役者主要是中下民户,在三种徭役中最为繁重。
职役,也称吏役,轮差民户担任州县吏职,下至州县役使的杂职、乡村的壮丁等。如后汉隐帝时,“于诸州、府百姓内差散从、亲事官”,其中散从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