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炀帝对开皇时所定的各种制度作了一些修改,有的出于复古,有的意存改进,对后世也有一定的影响。
官制方面,大业三年,改内侍省为殿内省,与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并为五省。尚书省各曹原有侍郎三十六人,改为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各置侍郎一人,以副尚书。其余诸曹改称为司,侍郎改称为郎。又从太府寺中分出少府监,下设左尚、右尚、内尚、司织、司染(后并为织染)、铠甲、弓弩(后废此二署)、掌冶等署,专管各项手工业。唐朝的六部侍郎和少府监,即沿此而来。
隋文帝时废郡留州,实行州县两级制。炀帝复古,改州为郡,郡置太守,成为郡县两级制。又设司隶台,派刺史十四人巡察畿外诸郡。每年二月出巡,十月入奏,加强对地方官的监督。自隋文帝罢九品中正制,始立科举。炀帝时设进士等科,并命按十科举人,科举制度有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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