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宾王,字观光,婺州义乌(今属浙江)人。生于贞观十一年(637)前后。父亲骆履元,曾为青州博昌(今山东博兴南)令。幼时天资聪明,喜欢读书,七岁就能写诗。有一次在池边戏水,看到群鹅游于水中,便随口而咏成《咏鹅》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因此被人誉为“神童”。
骆宾王从小随父到博昌。后父亲病故在任上,他随母亲迁居兖州瑕丘(今山东兖州),过着“糟糠不赡”、“箪食无资”的艰苦生活。后又流落在京、洛一带。
龙朔元年(661),骆宾王被道王李元庆辟为府属。龙朔三年(663)朝廷诏令各地荐举人才。李元庆让他自叙所能。他在《自叙状》中却自持清高:“说己之长,言身之善,腼容貌进,食禄要君,……此凶人以为耻,况吉士以为荣乎”,拒绝推荐。后又任过奉礼郎、东台详正学士等职。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