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一第四《邪气脏腑病形篇》。自“五脏六腑之气”至“此胃脉也”,见《甲乙经》卷四第二下篇。自“大肠腑者”至“取三里”,见《甲乙经》卷九第七。自“小肠病者”至“取巨虚上廉”,见《甲乙经》卷九第八。自“三焦病者”至“取之委中央”,见《甲乙经》卷九第九。自“胆病者”至“阳陵泉”,见《甲乙经》卷九第五。自“刺此者必中气穴”至末,见《甲乙经》卷五第一下篇。惟自“大肠”以下,《甲乙经》文义虽同,编次前后小异。
黄帝曰:余闻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今何道从入?入安连过?愿闻其故。
问脏腑脉之荥输之合,行处至处也。
平按:“输”《甲乙》作“俞”。“今”《灵枢》、《甲乙》均作“令”。“连过”《甲乙》作“从道”;无“愿闻其故”及下“岐伯答”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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