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嗌肿痓治主病者”,见《素问》卷十二第四十五《厥论篇》,自“巨阳之厥”至“以经取之”,又见《甲乙经》卷七第三。自“足太阴脉厥逆”至“嗌肿痓治主病者”,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中篇。自“肾肝并沉”至末,见《素问》卷十三第四十八《大奇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四第一下篇,又见本书卷十五《五脏脉诊篇》。又自“巨阳之厥”至“肿胫内热”,见《巢氏病源》卷十二《冷热病诸候•寒热厥候篇》。
黄帝曰:愿闻六经脉之使厥状病能。
请闻手足三阴三阳气动失逆为厥之状。能者,厥能为病。
平按:《素问》“厥”上无“使”字。注“之状”,“之”字袁刻作“人”。
岐伯曰:巨阳之厥,踵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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