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三第十一《经别篇》,又见《甲乙经》卷二第一下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外有六腑,以应六律,六律建主阳。
天地变化之理谓之天道,人从天生,故人合天道。天道大数有二,谓五与六。故人亦应之,内有五脏,以应音、色、时、味、位等,主阴也;外有六腑,以应六律,主阳也。建,立也。
平按:“天道”《甲乙经》作“天地”。“建主阳”《灵枢》作“建阴阳”,《甲乙经》作“主持阴阳”。
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
诸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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